多地明确!考过CPA可对应中级职称!


新年快乐!马上要到开学时间了,各位同学们要及时调整好学习状态啦!在认真备考的过程中,有些同学可能好奇,考过cpa有什么用处呢?快来跟小克朗一起了解一下!


北京:考过CPA可与职称对应


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表示:

1.确定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 

2.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3.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注册会计师对应会计师。而会计师对应的是中级会计职称。




广东:视同会计师职称参加评审


广东省财政厅公布:《广东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划重点如下:

将健全职称体系——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以及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衔接。建立我省会计人员职称与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业资格考试对应关系。获得审计师、经济师(财政税收类)、统计师等属性相近中级职称,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的,均可视同会计师职称参加考试与评审。




湖北: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职业资格直接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两者享有同等效力。



在湖北,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四川:注册会计师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等13项准入类职业资格(见附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四川,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福建:注会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福建地区:符合《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会计或审计专业技术职务。



在福建,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广西:注会对应中级或审计师


按照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等12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在广西,有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对应的是会计师(中级)、审计师。




河南:注会对应高级会计师


据河南地区相关通知来看,河南省将注册会计师考核认定高级会计师。



此外,还有部分地区也有相关通知,你所在的地区有吗?快来观测一下!

上海:注册会计师符合一定条件后免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安徽:注册会计师资格后视同中级,从业5年可免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山东:注册会计师视同通过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且满足一定条件后免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部分技术人才可免试CPA部分科目


考下CPA的福利众多,对于部分人才而言同样也可以免试CPA部分科目!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注会专业阶段免试的人群,主要是以下三类:

1、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2、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也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根据免试管理办法,以上符合条件(第一条、第二条)的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境内免试条件:

高级技术职称(高级会计师及以上、高级审计师及以上、高级经济师及以上、高级统计师及以上)可以申请免考1门

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包含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等专业)可以申请免考1门

境外免试条件:

HKICPA(香港注册会计师证书)可免考会计、财管、审计、战略4门科目

ACA(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可免考财管、审计2门科目


想要早日通过CPA考试,取得证书,离不开同学们的认真学习哦!假期期间也不要太放松懈怠,也要注意劳逸结合。目前克朗网校也在持续更新一些新的课程内容,同学们也不要错过啦!